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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 仓库安全管理


6.2.1 按照表 1 对主要物料的风险分类,区分管理如下:
    a) 对甲乙类火灾风险,在阻燃材料墙壁隔离的独立房间存放,设置独立通风、烟雾探测、连锁控制排烟,且事故通风能力不低于 12 次/小时;有烟雾探测器、安防视频监控等两类火灾监控装置;有消火栓、主动或者手动喷淋装置、或电动喷雾器,或悬挂球形干粉灭火器等至少两种以上灭火器材。
    b) 对丙类火灾风险,其仓库和有较高火灾风险的电池仓库分开。应设置烟雾探测器、安防视频监控、消火栓保护、手提灭火器;有墙壁风机和移动鼓风机组合的排烟设施,达到事故排烟能力不低于 12 次/小时的换气能力。
    c) 待出货电池宜降低到 70%SOC 以下存放和运输。
6.2.2 对甲乙类物质,可以计算在通风情况的浓度来判断物质火灾风险。使用有连锁控制的独立通风装置达到不计机械通风故障条款要求,控制蒸气浓度不超过 5%LEL 可降为丙类,无须建筑防爆设计和靠外墙布置。
6.2.3 使用闪点和引燃温度、在一定风速下的蒸汽浓度来判断物质火灾风险,参加附录 D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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